1晚性侵5次? LINE還洋男清白
2015/03/26 06:00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女子小芬(化名)提告指稱,外籍男子Dan和她相約台北市見面,竟在大佳河濱公園停車場內不戴套,強逼她車震,後續10小時內,又性侵她4次,甚至還肛交,但檢察官進一步細問,小芬坦承當晚首次被性侵後,有跟Dan去吃臭豆腐、辣炒年糕,且行動未被限制,能隨時用手機,士林地檢署偵查後,認為難證明性行為違反小芬意願,全案不起訴處分。
小芬表示,是透過Skype認識住新北市的Dan,她因想在台北跨年,Dan答應家裡可借住,去年12月29日,兩人約在台北車站碰面,Dan竟開車把她載到大佳河濱公園性侵,事後她質問「為什麼沒戴套?」Dan還理直氣壯說「妳沒說要戴」。
小芬回憶,兩人後來到士林夜市吃東西,12點才回到Dan淡水的家中,才進門沒多久,Dan馬上又性侵她,她要求做保護措施,Dan稱「戴套妳會痛」。
檢方認為,小芬當晚曾用LINE和朋友聊天,都未提及被性侵的事,且依照Dan住處外的監視器,兩人神態自若,Dan還幫小芬提行李,和常情不同,且依照驗傷結果,小芬全身也無明顯外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