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富鉅女董 涉詐貸4.2億
2015/03/04 06:00
〔記者吳昇儒、錢利忠/台北報導〕新富鉅公司女董事長黃子愛涉嫌偽造不實交易明細,向時任土地銀行內湖分行經理楊鳳卿申貸,成功貸得4億2000萬元,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昨兵分3路搜索黃子愛等人住處及公司,帶回黃子愛、楊鳳卿等11人,全案朝涉嫌偽造文書及違反銀行法方向偵辦。
黃子愛100萬交保
檢察官晚間訊後,依違反銀行法,諭令黃女以100萬元交保,楊鳳卿等人分別以5到10萬元不等交保。
檢調調查,101年9月,黃女要以4億2000萬向藝人蕭薔前男友林金龍購買內湖一棟商辦及土地,黃女殺價後,去尾數終以4億元成交。
黃女事後找下屬協助偽造假支票及交易明細,向楊鳳卿申貸,提出購買該商辦大樓及土地花費11億2000萬元的不實證明;土銀初步鑑價,該筆房地產市值約5億多元,鑑於買家支付11億多元購買,遂同意貸出4億元,黃女等於不花任何周轉資金,就順利取得房地產。
檢調查出,該筆房、地產雖值5億多元,但銀行通常只會核貸7成、約3億5000萬元;黃子愛為了取得全額貸款,鋌而走險,找來總經理陳根恩、特助呂翠峰及會計顏雪藝涉嫌偽造買賣契約,將4億元灌水至11億2000萬元,另偽造支票、匯款單及存摺交易明細不實申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