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女與前夫車震 新歡嗆別當小三

2015/03/03 06:00

〔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郭姓女子外遇,選擇小王並與先生離婚,多年後卻與前夫舊情復燃,還在河濱公園大搞車震;前夫的現任劉姓女友不滿郭女糾纏,要她「不要當小三」並傳真到郭女辦公室,將車震之事昭告天下,郭女怒告求償;台北地院判劉女須賠償3萬元,仍可上訴。

前妻遭騷擾怒告 新歡得賠3萬

判決指出,郭女婚後出軌,選擇跟小王走,豈料多年後,郭女再次愛上前夫,雖然前夫已有新歡,但2人卻經常約會,還在河濱公園搞車震。前夫的劉姓女友發現,打電話猛嗆郭女,還傳真到郭女辦公室,要她別再糾纏男友,「不要當小三」。郭女為此遭同事冷眼相待,情緒崩潰,決定提告求償30萬元。

劉女出庭表示,男友和前妻郭女車震,得知後太過氣憤,一時衝動才傳真給郭女,並無妨害名譽或騷擾的意思。刑事部分,台北地院依誹謗罪,判劉女拘役50天確定,民事部分,法官考量劉女是單親媽媽,須獨自扶養2個小孩,審酌後判劉女須賠償3萬元。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