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貨撞死人? 行車紀錄器保命
2015/03/02 06:00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胡姓送貨員前年開車運送蔬果,被控為超越右側同向女騎士且未減速而撞死女騎士,基隆地院審理時,胡拿出行車紀錄器還原事發經過,3名法官認定肇事責任不在他,判他無罪;胡父昨受訪說:「還好有行車紀錄器還兒子清白,否則真的是有理說不清!」
檢方認定,事故地點前方路邊有一輛違停車輛、雙載機車與一輛慢行機車,胡未減速慢行,反貿然加速行駛,欲超越程女機車時,未保持兩車並行安全間隔肇事,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胡。
法院審理時,胡拿出車上的行車紀錄器證明清白。行車紀錄器拍到程女從貨車右前方想超車時,為閃避路旁違停車輛、雙載機車與一輛慢行的機車,未保持間距才碰到胡的車,胡一直行駛在自己的車道上,未變換車道,法院依此認定女騎士有過失,判胡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