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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告白 女博士生告不成性侵

2015/03/01 06:00

〔記者/報導〕北部某國立大學已婚的助理教授,被控擔任研究所指導老師機會,趁機性侵女博士生小絢(化名),事後威脅要開除她,被女學生控告利用權勢猥褻、性交,然而檢方發現女學生竟然傳告白信與情歌給教授,還住在教授研究室,顯然雙方有感情,因此全案不起訴。

小絢指控,101年暑假起,助理教授擔任她的指導老師,利用學業上指導論文的權勢關係,102年9月在研究室內對她舌吻、撫摸臀部,事後還對她說,「不知道該怎麼辦,不知道要不要FIRE妳!」迫使她不得不服從,事後還在研究室內對她指交得逞。

助理教授喊冤說,小絢只小他4歲,2人相處像朋友,102年9月初是她主動抱住他親嘴,事後再傳「對不起、我喜歡你」的電子郵件向他告白,事後他將自己的研究室借給她住,女生後來又傳「我愛你」的英文歌給他。他認為不能再這樣下去,否則就要解除指導老師關係,沒想到不久就被告性騷擾。

小絢事後傳簡訊給同學說,「我老闆親我,舌頭都伸了,嚇屎(死)我了!重點是他硬了!」同學問,「你回他什麼?他老婆知道一定氣死!」女博士生回,「我說對不起,我喜歡你,我只要2個人心靈上簡單喜歡彼此就夠了!不要刻意疏遠我好嗎?不要停止淡淡的喜歡好嗎?」「老闆把我脫光光,除了進來什麼都做了!」

檢方認為,從小絢先前寄告白信、英文情歌給指導教授,顯然雙方早已互有情愫,教授並未以權勢逼迫她就範。而且教授發現,女學生在提告後竟然在去年10月開車跟蹤他,教授也向檢警報案,因此全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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