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林慧珍VS.張俊宏 「打」入團體戰

2005/01/27 06:00

〔記者王述宏、王貝林╱台北報導〕立委張俊宏與前同居女友林慧珍,兩人之間的戰火升高為團體戰;昨天上午,林慧珍「以其道還治其身」率建國黨大正黨部卅餘人,強行撬開台北市銅山街住處的鐵門,奪回原居住處所;兩名受雇張俊宏看管房屋的男子遭持棍棒打傷,遂向警方控訴對方重傷害、蓄意殺人及妨害自由,林慧珍則反控張俊宏涉嫌強盜及妨害自由。

民進黨立委張俊宏昨譴責林慧珍強行進屋並毆傷其朋友的行為,他強調,銅山街的房子本就是他的,對於轄區仁愛派出所員警未能妥善處理,他已向警政署表示不以為然;但不管林用任何手法企圖引起他人注意,「該還的錢還是要還!」

張俊宏指出,過去他要回陽明山居所拿他的私人物品,當時警方以他並非該居所所有人加以拒絕,但昨天警方卻讓林慧珍進入他名下的房子,還認為林有居住權,如此標準不一,令人疑惑。

據了解,林慧珍進入屋內時,曾要求陳武雄等人以合法行為幫她爭取權益,但陳武雄仍爆發肢體衝突,故警方認定,林女雖無涉及傷害及毀損罪嫌,但被控無故侵入住宅卻已成立,仍依法將林女隨案送辦。

隨後,張俊宏立刻透過委託人,控告林慧珍傷害、毀損及無故侵入住宅。

北市警中正一分局受理報案後,依法將林慧珍和涉嫌打人、侵入住宅的建國黨大正黨部主委陳武雄(四十三歲,有槍砲、竊盜、毀損前科)、吳明泉(卅三歲)、周振富(六十三歲,有偽造文書、恐嚇前科)、陳長發(四十九歲,有竊盜前科)等人以現行犯逮捕移送偵辦。

昨天上午十時許,林慧珍與建國黨大正黨部卅餘人重回銅山街住處,大正黨部主委陳武雄率十餘人上樓,先用鐵撬將第一道鐵門卸下,然後起腳強行踹開第二道鐵門,隨即與屋內李姓、洪姓男子鬥毆,李、洪寡不敵眾,頭、手及背部均被鐵條、角鐵和球棒重擊,隨後被警方送往台大醫院救治,並無大礙。

警方依被害人指認,當場逮捕陳嫌等四人,並帶回警局偵訊。稍後李、洪持驗傷單控告建國黨人員專打要害,涉嫌蓄意殺人,並當場指認帶頭者是陳武雄、吳明泉。陳武雄坦承帶頭傷人,但辯稱對方先持武器攻擊,他才搶下棍棒反擊。

林慧珍奪回住處清點財物後,指稱屋內的新台幣一百萬元、美金卅三萬元、上千萬元價值的珠寶、收藏品及存摺、文件等,均不翼而飛,指控張俊宏率眾結夥搶劫,涉嫌強盜。

張俊宏隨後透過委託人高文義,反控林慧珍率人無故侵入他人住宅,搗毀門窗並打傷無辜的第三者,高某又指控林女竊取全民電通的帳務資料及銅山街房屋所有權狀正本,故不排除外加控告她竊盜。

警方偵訊後,以林慧珍及陳武雄等五人係現行犯,將五人依涉嫌傷害、毀損及妨害自由罪嫌,隨案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訊後釋回。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