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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芙之狼躲債 蹺輔導課

2015/01/29 06:00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曾在泡芙摻藥迷昏被害人再性侵的「泡芙之狼」陳國華,假釋期間被台北市衛生局認定有治療必要,應到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接受身心治療及輔導教育,卻多次蹺課不到,被檢方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起訴,開庭時陳竟稱,自己欠女輔導老師3百多萬元,雙方有詐欺官司,才不想上課,士林地院認為,私人糾紛不得作為正當理由,陳未提出申請更換輔導老師,一味逃避接受治療,不知悔悟,對社會有潛在危害,判他7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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