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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回垃圾 幸福嗎」小三被甩嗆元配

2015/01/26 06: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擔任美容師的陳女,認為林姓工程師與她交往後,「用過即丟」,把「泣尋負心漢—林╳╳」的罵文傳到林男公司,還上臉書諷刺林妻:「撿回的垃圾,妳幸福嗎?」因此挨告,一審去年判陳女須賠償林男、林妻各10萬、21萬元,高等法院日前再依誹謗罪,判陳女罰金2萬元定讞。

已30多歲的陳女身材姣好、皮膚白皙,她泣訴,林隱瞞已婚身分追求她,讓她陷入愛情漩渦無法自拔,2人在100年4至6月間,在北市內湖等處摩鐵發生7次性關係。

陳女承認傳真12頁長的文件到林男公司,質疑林男:「你(指林男)交往時有送過東西給女方?付過什麼錢?反倒是吃飯,連上摩鐵的錢都是女方出的吧?甚至手機,穿的名牌內褲也是如此,不是嗎?闖禍就躲起來,這算什麼?」陳女還暗示懷有林的孩子,要求他出面「勿讓小孩的父親欄變成父不詳」。

陳女另以「小宜子」帳號,在臉書上對擔任老師的林妻喊話,指林男是人面獸心,且「一次偷、二次偷、一生都在偷(情)」、「很享受無套性行為」,還po出林的影像照片,諷刺林妻:「撿回的垃圾,妳幸福嗎?」轉貼分享給林男同事。

林男稱,陳女早知他已婚,仍主動追求,誘使2人發生性關係,他因良心過意不去而提議分手,卻遭威脅不得分手。林並說,陳女是「性工作者,交往複雜」,同時與多名男子曖昧,雖稱懷孕,卻提不出證據,懷疑她另有所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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