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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烙記性侵日 手機密碼0814

2014/12/20 06:00

遭繼父5度猥褻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狼繼父5度猥褻未成年女兒小玉(化名),去年8月14日,小玉差點遭性侵,這一天的痛苦回憶,深深烙印在她心中,小玉刻意將手機密碼設定為「0814」;新北地院依加重強制猥褻、性侵未遂共5罪,判繼父8年徒刑。

持美工刀反抗被奪

小玉指控,101年7、8月,當時12歲的她,與讀幼兒園的妹妹在房間嬉鬧,繼父突然闖入,對她說「我教妳怎麼按摩」,不顧她哭求,當著妹妹的面猥褻她;一週後,繼父又摸她胸部,她拿出美工刀反抗,卻被奪走。

去年8月14日,繼父把她抱進房,脫去衣褲,試圖性侵還逼口交,因她打死不從才未得逞,這一天的痛苦回憶,深深烙印在她心中。

而去年9月與10月,繼父又兩度猥褻她;小玉的導師向輔導老師反映小玉曾離家出走、情緒不穩,經輔導老師關心詢問,小玉突然哭泣,訴說遭繼父5度猥褻的驚恐記憶。小玉出庭時說,她特別記得8月14日,因為那一天是不開心的日子,她特別把手機密碼設為「0814」。

檢方偵辦時,小玉曾多次啜泣、沉默不語,還趴桌哭泣,小玉繪製房間現場圖,檢察官發現圖上寫了「恐怖」兩字,問她原因,小玉才說,回想當時很恐怖。

繼父判刑8年

法院審理時,繼父否認犯行,辯稱曾罵過女兒,他跟女兒說:「出去就不要回來」,女兒離家出走2、3天。合議庭認定小玉指述一致、詳細、繼父沒通過測謊,認定繼父猥褻,斥責他罔顧倫常,判刑8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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