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22萬元 前海巡高官換來10年刑
2014/11/29 06: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歹路不可行!現年61歲的前海巡署情報處副處長蘇漢霖,被控6年前將查緝私菸情資,4度洩漏給日本菸商委託在台查緝仿冒私菸的代表王維邦,並收取賄款22萬元,讓王據此向菸商申報獎金,最高法院昨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重判他10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確定。
判決指出,60歲的王維邦原本是香港警官,1997年香港回歸中國後退休,另成立顧問公司,民國90年接受日菸公司、英國帝國菸草等4家菸商委託,在台查緝「七星」、「峰」、「YSL」等知名菸品仿冒,92年來台認識時任海巡署查緝隊長的蘇漢霖。
財政部94年發函查緝私菸機關、菸商,要求各菸商規劃辨識人力,配合查緝機關協助查獲私菸的初步辨識工作。王男為賺取菸商更高的查緝獎金,竟行賄蘇某換取洩漏緝菸情資。
檢方接獲檢舉,監控蘇男多時後,97年7月在台北市君悅飯店,當場將交付及收受7萬元賄款的王維邦、蘇漢霖人贓俱獲;檢方偵結後起訴。
台南地院審理時,蘇男辯稱和王男只是借貸關係,法官認定僅有1次收賄,賄款是7萬元,判他8年徒刑,王男被判1年4月。
台南高分院審理認為,蘇男涉嫌4次收賄共22萬元,加重改判刑10年;至於王男行賄的犯行,因貪汙罪舊法有不罰「不違背職務行賄罪」的規定,因此判他無罪。蘇男不服上訴,最高法院昨駁回此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