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挺警穿制服購餐 警署不反對 但須依規
2014/11/23 06:00
〔記者黃欣柏、陳文嬋、黃良傑、邱俊福/綜合報導〕台南市曾姓警員穿制服值勤時買早餐且談論選舉,因而遭懲處,不少警察、警眷在臉書聲援,還發起「支持員警穿制服購餐」;不過,台南市第一分局分局長江永廷指出,曾員被懲處,除了穿制服購餐,主要是他當天在早餐店內公然談論選舉,涉及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警方︰曾姓警員違行政中立挨罰
據了解,曾員原在台南市第一分局文化派出所服務,本月9日清晨執行4點至6點的巡邏勤務時,走進大同路二段1家店買早餐,還在店內談論選舉,因民眾檢舉,分局懲處他,並調職到後甲派出所,引發熱議。
網友臉書連署5天逾6000人按讚
網友「谷百合」在臉書發起「支持員警穿制服購餐」,號召網友按讚,要讓警政署聽見民眾聲音,連署5天超過6000人按讚。
身為警眷的谷百合認為,員警也是人,購餐是人之常情,她要求警政署重視基層用餐問題,發文給各縣市警局,准予員警穿制服購餐,不要模糊不清,甚至找理由處分。
高雄市鳳山區春田子冷飲店老闆鄭秀汾也聲援,亮出「員警得以穿制服購餐」的看板。
警政署表示,不反對警察穿制服購餐,但買餐時若有違規行為,例如:併排停車(違反交通法規);大談選舉(違反行政中立);不付費(形同白吃、白喝);越區買餐或勤務期間擅離據點(勤務不落實),就會依規定懲處,不能一概而論,外界可能有所誤解,才以為只要穿制服買餐就會遭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