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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伍趴變性侵趴 7匹狼重判

2014/10/30 06:00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高雄男子蔡明德、陳俊良等7人,找兩名傳播妹辦「入伍趴」,酒後色性大發,竟在KTV包廂輪姦傳播妹,過程中,還有人喊說「快一點、換我換我!」蔡明德等4人具軍人身分,依軍法重判17年到7年不等徒刑,陳聖柏(原名陳宗煜)等3人被最高法院判決7年1月至4年3月不等刑期,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男子陳俊良、黃安廷、吳政韋即將入伍,101年5月6日凌晨,約友人陳聖柏、林偉成、胡庭瑋與蔡明德等人到高雄某KTV狂歡,蔡提議找傳播小姐助興,獲一致同意,「Anne」及「Susan」(皆化名)2女隨後到場。

7人酒後慾火焚身,陳俊良先強拉16歲「Susan」進包廂廁所,不顧「Susan」反抗,在洗臉台性侵得逞,蔡明德和陳宗煜還進廁所觀看,接著輪姦被害人。

19歲「Anne」則被林偉成和胡庭瑋強壓到包廂沙發脫衣,陳俊良看見說「交給我」,隨即與眾人強扯被害人衣物輪姦,事後眾人見兩女瑟縮包廂哭泣,自知大禍臨頭,連忙逃離KTV,仍被警方依監視器及車牌逮捕。

7人中,蔡明德、陳俊良、吳政韋、黃安廷為現役軍人,被軍法各重判17年、14年、9年、7年,先前已判決定讞,4人已入獄服刑。

林偉成、胡庭瑋、陳聖柏經高雄高分院審理,認為雖觸犯加重強制性交罪,因已和解並賠償被害人,刑度較輕,林、陳皆判7年1月,胡因自首,減刑後判4年3月,3人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另名同到KTV辦趴的顏男,因罪證不足,檢方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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