贓物照也要PO 38雙球鞋 破案鐵證
2014/10/23 06:00
〔記者姜翔/台北報導〕29歲張姓男子與房東、室友同住1棟民宅內,張嫌趁沒人在家時,摸走房東、室友的值錢物品,得手後,還將贓物照片上傳臉書,向友人炫耀,失主報案後,臉書照片成為鐵證,張嫌只能承認犯行。
台北市警局中正二分局南海路派出所18日接獲民眾報案表示,家中物品於9月下旬陸續遺失,包含名錶、鋼筆、賓士FI賽車帽、現金等物,其中珍藏已久的38雙球鞋不翼而飛,但門鎖未被破壞,研判「有內鬼」。
警追到臉書 賊賴不了
被害人向警方表示,自己住在中正區和平西路上1獨棟民宅,並將其中3間房間分租出去,其中1名張姓男子,4月份搬入,10月初即匆匆搬離,警方將他列入嫌犯名單。
警方正愁苦無破案證據,房東提供線索,表示張男時常上網更新臉書動態,警方找到他的臉書,發現張男竟大剌剌的炫耀名貴球鞋、名錶,這些物品正與房東及其他房客的失竊物品吻合,警方登門拜訪張男時出示「臉書證據」,張男頓時啞口無言。
警方調查發現,張男常趁屋主、室友不在時,摸進房間內行竊,後來因擔心事跡敗露才搬走,警詢後,依竊盜罪嫌將他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