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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迷麻將遭革職 如今可申請復職

2014/09/03 06:00

〔記者張筱笛、項程鎮/台北報導〕法界人士認為,要證明徐宏志在牌桌上收賄其實不容易,除非檢方有監聽到相關對話,或拍到收賄畫面,才有機會定罪,檢方努力追訴法官收賄罪證值得肯定,可惜尚未蒐集齊全證據,就匆促起訴,以致證據不足。

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指出,若要證明公務人員涉及收受賄賂,必須證明施與受之間有相互給付的情況,也就是有對價關係,才能定罪。

前律師公會全聯會監事林振煌認為,如周妻在牌桌上故意放水輸錢,並無法證明雙方有對價關係,這是鑽法律漏洞,檢方要多方補強證據,才能讓法院定罪。

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高榮志呼籲司法院,不能因徐無罪,就讓他復職,高表示,徐沉迷麻將賭博,一年賭博約100餘次,等於「每3天就打牌一次」,後因本案爭議遭革職,可見操守有問題,絕不適任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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