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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有悔 2男最重判10年

2014/08/01 06:00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依刑法及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與未滿14歲男女性交,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法界人士指出,即使吳、宋坦承犯行,且表達悔意,但因屬重罪,仍會被起訴,法院審理後,2人仍有緩刑機會。

律師季佩芃指出,依現行規定,判刑1年以上確定,就不能擔任律師,就讀法律系的吳男,若獲緩刑或輕判,才有機會圓律師夢。

司法官資格取得更為嚴格,通過筆試後,由調查局進行身家調查,後續還須面試、進司法官學院訓練,吳所犯非內亂、外患或貪污等罪,仍能報考司法官,但留下此紀錄,就算通過筆試,也將在身家調查時被刷下,想成為法官或檢察官,可說難上加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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