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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街扶一把 被疑淫人妻索賠60萬

2014/07/24 06:00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拉一下手,就被索賠60萬元!

台中市羅姓男子和公司同事一起出遊,逛街時因人潮洶湧,拉了一名女同事的手臂,竟被女同事丈夫以「侵害配偶權」為由提告,並索賠60萬元。台中高分院法官審理,查出兩人只是普通朋友,一起出遊時無親密舉動,更未同床同宿,判處羅男不用賠償。

什麼事都沒發生…法官判免賠

判決書指出,這名丈夫懷疑妻子有外遇,在去年7月間,妻子和公司同事相約到墾丁旅遊,他暗中跟蹤,並尾隨在後拍攝畫面,結果在墾丁街道上發現妻子和羅男親密牽手,一起逛墾丁大街,夜宿同一家民宿。

這名丈夫認為,雖然他無證據證明兩人發生性行為,但羅男明知女同事為有夫之婦,還在大街上親密牽手,已對他造成精神傷害,不但違反公序良俗,且侵害他的配偶權,因而索賠60萬元。

台中地院審理後判處這名丈夫敗訴,他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法官傳喚當時同遊之人,證實羅男和女同事只是普通朋友,一起出遊時也沒親密舉動;而公司同事雖都住在同一家民宿,但男女各自分房而睡,法官因此判處羅男不用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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