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衣盜押槍 當舖老闆判刑
2014/04/24 06:0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曾開當舖的男子張振誠被警方查獲持有一把罕見的比利時製勃朗寧手槍和43發子彈,他供稱槍彈是「雨衣大盜王淵典當的」;王淵雖否認,但新北地院認定王淵欠款30萬元,將槍當作抵押品。不過,張持有槍枝是事實,判4年2個月徒刑,併科罰金15萬元,可上訴。
警方日前接獲檢舉,指張振誠是「雨衣大盜」王淵10餘年酒友、並私藏槍彈,警方於張某書房內查獲。
張向檢警說,他與王淵10餘年前在PUB結識,兩人談妥投資酒吧,但後來無下文;96年間,王淵缺錢花用,拿槍彈抵押借30萬元,事後王淵未提及贖回槍彈,一直由他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