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開房東水費單 房客緩刑挨罰
2014/04/16 06:0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承租房子的劉姓女子,因懷疑分攤水電費的算法有誤,打開寄給房東王女的水費通知單;新北地院認定她未經房東同意,無故打開信函,依妨害秘密的「無故開拆他人封緘信函」罪,判罰金1千元,緩刑2年,可上訴。
據查,40歲劉女向王女承租房間,平時王女會要求她平均分攤水電費,她認為王女計算方式不準確,導致她多出錢,兩人曾為此大吵一架。
去年12月初,她在租屋處信箱內發現水費通知單,未經王女同意就將信件打開,月底時才將單據交還。
王女得知後氣憤不已提告,劉女否認犯行並解釋說,她不知王女原名,誤以為王女要她自行繳納水費才開啟信函。檢方不採信,依妨害秘密罪嫌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院審理時,曾安排雙方調解,但兩人談不攏,法官審理認為,信函收件人非劉女,她無權開拆該信函,縱使郵差誤遞郵件,劉女也應退回郵局處理;且王女從未指示劉女可打開水費繳費通知單,並自行繳納款項,認定其行為已侵害隱私權。但考量她無前科,素行良好,侵害隱私權情節尚屬輕微,給予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