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偷開房東水費單 房客緩刑挨罰

2014/04/16 06:0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承租房子的劉姓女子,因懷疑分攤水電費的算法有誤,打開寄給房東王女的水費通知單;新北地院認定她未經房東同意,無故打開信函,依妨害秘密的「無故開拆他人封緘信函」罪,判罰金1千元,緩刑2年,可上訴。

據查,40歲劉女向王女承租房間,平時王女會要求她平均分攤水電費,她認為王女計算方式不準確,導致她多出錢,兩人曾為此大吵一架。

去年12月初,她在租屋處信箱內發現水費通知單,未經王女同意就將信件打開,月底時才將單據交還。

王女得知後氣憤不已提告,劉女否認犯行並解釋說,她不知王女原名,誤以為王女要她自行繳納水費才開啟信函。檢方不採信,依妨害秘密罪嫌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院審理時,曾安排雙方調解,但兩人談不攏,法官審理認為,信函收件人非劉女,她無權開拆該信函,縱使郵差誤遞郵件,劉女也應退回郵局處理;且王女從未指示劉女可打開水費繳費通知單,並自行繳納款項,認定其行為已侵害隱私權。但考量她無前科,素行良好,侵害隱私權情節尚屬輕微,給予緩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