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客車駕照被吊 酒駕男興訟敗訴
2014/01/04 06: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羅姓男子酒後騎機車被警方攔檢,他拒絕酒測,還趁隙騎車落跑,因無機車駕照,除吃上9萬元罰單外,還被吊銷職業大客車駕照,羅認為此職業大客車駕照是他賴以養家的工具,一旦吊銷,已損其「工作權」,因此提起行政訴訟,不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職業駕駛人更應遵守交通法規,判決裁罰有理,全案定讞。
桃園地院原認為,我國交通法規是採汽車、機車「兩照制」,酒駕且拒絕酒測者,若有普通重型機車駕照,處罰鍰外,應吊銷普通重型機車駕照,以及禁止考普通重型機車駕照3年,但羅男因無普通重型機車駕照,竟被吊銷職業大客車駕照等處分,並不合理,僅判准9萬元罰鍰。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提出上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對拒絕酒測的人實施吊銷駕照目的,是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羅男並無普通重型機車駕照,因此吊銷其僅有的職業大客車駕照,不得以「工作權」理由給予較輕的裁罰,昨改判羅男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