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女檢教脫罪 竟要電玩業栽贓警官

2013/03/09 06:00

〔記者張文川、王錦義/綜合報導〕特偵組偵辦陳玉珍涉貪案,查出陳玉珍竟指導電玩業者製造假的通聯名單,陷害抄掉電玩店的警政署郭姓警官,使郭姓警官無端遭受調查,雖然最終獲得簽結,卻招來長官異樣眼光,他不知陷害他的「影武者」,竟是高高在上的檢座。

起訴指出,施永華與陳玉珍88年開始合作,91年施永華在新莊開設第二家電玩店「永佳」,每月再多付陳玉珍10萬元賄款,但同年11月就被時任板檢檢察官王正皓,指揮警政署維新小組郭姓警官帶隊抄店,查扣機具,隔月王檢即以賭博罪嫌起訴永佳的人頭負責人陳秋雄。施永華邀陳玉珍到家沙盤推演因應對策,討論如何讓陳某脫罪,並設法拿回被查扣的賭博電玩。

陳玉珍提點施永華,如果檢警有和對方聯絡的紀錄,就可以主張被人栽贓,陳玉珍要求施回去轉告陳秋雄,下次陳玉珍傳喚他出庭另一件無照經營電玩店時,必須當庭指述有檢、警勾結業者陷害永佳,並且把情節講得很嚴重,以便陳玉珍假借無關的案子進行調查。

陳某出庭時依計行事,並當庭呈報別家電玩店員工所提供的10人連絡名單和電話號碼,其中一支是郭姓警官的手機號碼,張秋雄隨後具狀請求檢方調閱通聯紀錄。

陳玉珍即以調通聯需要自行花費為由,先向施永華索取25萬元賄款後,批示核准調閱通聯,再發函調取郭姓警官的通聯。

特偵組調查,陳玉珍隔月就上簽呈向上陳報,指稱她偵辦案件時,發現有警察涉及貪瀆不法,簽請分他字案調查郭姓警官,板檢分案調查後,當然是查無犯罪實證,將郭姓警官簽結,卻也差一點害他背上不白之冤。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