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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菜公主告抄襲 家事女王認錯

2012/12/06 06:00

〔記者何瑞玲、王定傳/新北報導 〕在無名部落格擁有2978萬瀏覽人氣的知名寫手「泡菜公主」劉姓女子,發現文章與插圖、照片遭新浪網部落格寫手「家事女王」王怡晴抄襲、盜用7篇文章與照片,控告侵害著作權;王女在檢察官開庭時,認錯請求原諒,立下悔過書後獲緩起訴,條件是繳交1萬元處分金給公益團體。

泡菜公主沒要求對方任何賠償,她在10月26日最後一次出庭時,同意原諒家事女王,當天並在臉書粉絲團上留言「我從來沒想說要從對方那邊拿取半毛錢,…我想也給對方一個很大的教訓了,在此告知大家,請尊重他人的作品、著作權法」。

她昨晚受訪表示,提告只是要給家事女王一個教訓,希望事情到此為止;記者連絡不上王女,無法得知她對緩起訴看法。

去年12月,泡菜公主經由讀者告知,發現「品嚐惡魔蛋糕」等7篇文章被「家事女王」抄襲盜用,讀者留言給王女已侵犯他人著作權,但王女僅刪掉盜用文章、關閉部落格,沒有其他回應,泡菜公主決定提告。

泡菜公主懷疑,家事女王藉此騙取不知名廠商邀稿,將事件始末,以插畫及圖文在部落格呈現,寫下「公主VS.女王,到底誰輸誰贏?」

泡菜公主說,她將事件發展寫上部落格後,家事女王寫MAIL請求原諒,她沒接受;家事女王事後稱,家裡有流氓大哥要養,又接到女王來信稱懷孕了,不希望此事影響胎教,讓也為人母的她備感為難。最後,家事女王當庭認錯,立下悔過書,獲得泡菜公主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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