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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興訟3年 她棄商從法

2005/12/20 06:00

〔記者楊宜中/花蓮報導〕從台北到花蓮求學的女學生李欣婷,因車禍在鬼門關前走一遭,之後自力展開長達3年的官司纏訟追究肇事責任,昨天花蓮地院法官仍認定李欣婷舉證不足,希望車禍兩造和解;李欣婷雖仍不服卻決定接受,但這件官司讓她決定報考大學法律系,未來幫助別人找真相、維護權益。

車禍命危 興訟自救

22歲的李欣婷是民國90年考上位於花蓮的私立精鍾商專(台灣觀光專校前身),91年7月她騎機車在學校附近與一輛貨車衝撞,當時她身受重傷,昏迷指數一度只剩5,被開出病危通知,後來幸好靠著堅強的意志力衝破鬼門關,接著展開漫長的復健之路。

李欣婷當時19歲,從復健開始就自力面對這場車禍的官司纏訟,她是當事人,清楚的記得車禍當時是貨車違規迴轉,才令她措手不及而撞上,但警方蒐證後的結果卻是對方將貨車停放路邊,反而是她騎機車衝撞靜止狀態的貨車。

李欣婷車禍後為了打官司,手還無法正常舉起,就開始辛苦的蒐集相關資料,希望證明車禍責任應該在對方,3年來她不下10次到花蓮開庭,更無數次到花蓮蒐集資料;但她辛苦的一切都只換來法官認定她的舉證不足。

舉證不足 無奈和解

李欣婷表示,這場車禍警方有所疏失,導致部分證據消失,昨天再出庭,法官仍認定她指控證據力不足,要求雙方和解,李欣婷表示尊重法官的認定。

已休學3年的李欣婷決定重新出發,她昨天表示已下定決心報考大學法律系,無論這條路有多難走,但總算有個目標,未來,她將為自己、也為曾與她有同樣遭遇的人,以專業爭取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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