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你情我願 也要看年紀

2010/07/25 06:00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時下少年男女發育良好,是否成年,有時難從外貌辨識,不少人激情過後才知對方未成年,本是男歡女愛,卻惹上妨害性自主官司;對此,具有律師資格的高雄市議員康裕成指出,16歲是一個重要界線,若對方滿16歲就有性自主能力,若你情我願,就沒有法律責任。

以少女強「上」成年型男後反控性侵案為例,康裕成說,若女方已滿16歲,且真的主動和男方發生關係,則少女恐有「誣告」的問題。反之,男方可不可以反控少女涉嫌妨害性自主?康裕成認為,過去曾發生大姊頭性侵旗下小弟的案例,若男方是在被暴力脅迫下和少女發生關係,當然可以控告對方妨害性自主。但少女若未施用暴力脅迫,男子「可抗拒、推開少女而未推開」,事後要控告少女妨害性自主,恐怕很難成立。

康裕成強調,基本上,不論男、女,另一方當事人是否滿16歲是法律上重要界線,若滿16歲,你情我願,就沒有法律責任;若不滿16歲,即使是在雙方同意下發生性行為,在舉證困難的情況下,成年的一方就會觸犯刑法妨害性自主罪。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