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檢察官栽槍搶績效 廖椿堅被判7年半

檢察官廖椿堅因栽槍案早已被停職,如今又因貪瀆等罪被判刑。(資料照,記者陳燦坤攝)

檢察官廖椿堅因栽槍案早已被停職,如今又因貪瀆等罪被判刑。(資料照,記者陳燦坤攝)

2010/01/12 06:0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停職檢察官廖椿堅與調查員趙培良栽槍辦假案,詐領破案獎金,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宣判,依貪瀆、走私槍械等罪,分別判處廖椿堅、趙培良徒刑7年6月和8年,並追繳破案獎金183萬元。

判決書指出,90年4月間,廖椿堅與趙培良為求辦案績效、賺取破案獎金,獲悉男子王忠泰欲自國外走私槍械返台販賣,乃與趙的胞兄趙崇傑、線民許育嘉等人共謀,利用「控制下交付」方式,走私槍械回台。

趙崇傑、許育嘉隨後赴菲律賓購買王忠泰要的槍彈,安排以貨櫃走私入台,再由廖椿堅發函關稅局放行貨櫃;另一方面,由許育嘉化名「天祥」,向警方檢舉王走私毒品、槍械。

91年2月27日上午,被放行的貨櫃托運至高縣仁武鄉趙崇傑經營的工廠,由趙崇傑、許育嘉等人拆櫃,取出26把槍和一千多發子彈,帶到高縣一家汽車旅館,再交由廖椿堅、趙培良等人帶離。

當天下午,由許育嘉等人在高市大樂光華店附近,將槍彈交予王忠泰後,檢調辦案人員隨後於停車場將王某逮捕。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