駭別人 不為圖利為炫耀
2009/05/04 06:00
〔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自拍激情照放部落格,小心被駭客破解。對於警方追查網路駭客,刑事局表示,自88年至今查獲的駭客人數,不超過百人,他們大部分是為了炫耀,鮮少是為了外洩他人資料圖利,因此大部分都被緩起訴或罰款。
首位被刑事局逮捕的駭客為一名當年正在服役的陳姓男子,他製作CIH病毒,造成全球電腦嚴重傷害,但他的能力受到重視,退伍及官司了結後,現已是一家科技公司主管。
此外,多年前化名「CB」、「IK」的少年,也是刑事局查獲過較知名駭客,其中「CB」入侵總統府網站,被移送少年法庭後,以交付保護管束處理,隨後刑事局曾找其返回局部協助進一步了解他的犯罪手法,加以研究;另名「IK」則是入侵知名網站竊取資料。
刑事局表示,這一些被逮捕的駭客,大部分都是想表現自己能力,警方不會貿然要求他們協助偵辦電腦犯罪,因此自95年科技犯罪中心成立後,主要從國防役或者替代役中,尋找科技人才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