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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婚又騙財 落跑新郎重判

騙婚案件被揭穿後,王女親友到男方家中理論,砸雞蛋洩憤,蛋殼、喜帖散了一地。(資料照,記者傅潮標攝)

騙婚案件被揭穿後,王女親友到男方家中理論,砸雞蛋洩憤,蛋殼、喜帖散了一地。(資料照,記者傅潮標攝)

2009/04/08 06:00

相戀7年 已婚掰單身

〔記者王俊忠、吳俊鋒/台南報導〕已婚男子梅翊齊對王姓大學女同學騙婚,女方發送喜帖,在台南席開50桌訂婚宴,當天男主角「晃點」說不能到,宴席臨時通知取消,場面令女方極為難堪。被害人家屬氣得到男方家討公道,進而戳破騙局提告,受害人不滿一審判太輕而上訴,台南高分院改重判8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確定。

一審法官用3個詐欺罪分判梅某6個月、2個月與2個月徒刑,減刑後合併判刑4個月;二審同樣以3罪名分別判刑10個月、4個月與4個月,減刑後合併判刑8個月。法官說,因這數罪都符合易科罰金,且適用刑法修正前規定,才准易科罰金。

傷害女方名節、尊嚴

二審法官考量雖然後來梅某還機票與鑽石價款給女方,但婚禮當天梅某缺席,讓王女與家人在眾親友面前顏面盡失、無法立足,對受害人名節、尊嚴造成終生難以抹滅的傷害;且事發後,梅某一直未實質補償受害人,因此改重判。

據了解,受害的王女除了要讓梅某負起刑責,她也對梅某提出「民事求償」訴訟,正在台南高分院民事庭審理中。

判決指出,梅翊齊未改名前叫「梅高欣」,他已於86年間與陳姓女子結婚,88年仍用「梅高欣」之名與同為長榮大學的王姓女同學交往,梅某還出示身分證空白配偶欄,使王女誤信他是單身、與他交往。

梅某從90年5月到95年12月間,陸續向王女佯稱要出國,共向王女借24萬元的機票錢。其後兩人論及婚嫁、約定96年1月20日在南縣歸仁鄉辦訂、結婚儀式,梅某還拿走王女的訂婚鑽戒。

當時宴客訂桌,婚紗照也拍好,喜餅更是已經分送給女方同事,喜宴當晚,女方在住家附近的廟埕席開50桌,男主角突傳簡訊給王女表明「無法出席婚禮」,宴席臨時通知取消,引來一陣錯愕,場面尷尬,親友禮金後來全部退還。

王女事後打電話到梅某家裡,梅父告知「梅某早已結婚生子!」這青天霹靂的消息,終讓王女得知被這名「落跑新郎」欺騙多年感情。

在顏面盡失的婚禮隔天,王女與家人衝到苗栗找梅某算帳,赫見梅某已結婚且育有子女的事實,王家人大怒,帶著婚紗照與喜帖到苗栗警局報案。

苗栗男子梅翊齊(右)被王姓女子(左)控告騙婚詐欺案定讞。(資料照,記者傅潮標攝)

苗栗男子梅翊齊(右)被王姓女子(左)控告騙婚詐欺案定讞。(資料照,記者傅潮標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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