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證不足 楊双五等13人不起訴
2007/09/14 06:00
〔記者/高雄報導〕去年5月間,高市警方大動作逮捕楊双五等13人,但未查獲槍械,當時外界質疑風聲走漏,警方後來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經高雄地檢署調查後,查無犯罪證據,全部不起訴處分。
高市刑大副大隊長鍾明龍聞訊,強調警方的態度是「尊重司法」,其餘不願多談。至於楊双五因聯繫不上,暫時無從得知他的看法。
警方移送書指出,92年8月20日,楊双五假釋出獄後,即在高雄縣市發起、主持犯罪組織,陸續吸收吳姓被告等12人,涉嫌以暴力侵害商家,白吃白喝,強收保護費等。
去年一月初,楊又涉嫌教唆手下黃松傑等6人(另行起訴),率領一百多人,前往屏東縣騷擾人家辦喜事,口出惡言恐嚇在場賓客,因而涉及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同年6月25日,雄檢指揮警方大舉搜索被告等人住處,帶回楊等13人移送法辦。
檢方調查,楊等13名被告犯行,缺乏具體事證,也與秘密證人指控不符,認定罪證不足。
親近楊的友人為他抱屈表示,楊双五重返社會後就很低調從商,對於無端被捲入此事,從頭到尾都感到「很冤枉、又無奈」。
據透露,「楊桑」自從去年出任「高市歌舞藝能服務人員職業工會」理事長後,就忙於會務,最近正打算籌辦一場國內老、中、青三代的演唱會,並計畫在高市籌建一家歌廳,提供本土演藝人員一個表演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