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日日shoot》槍械室是維護治安要地 警官伸冤 反鎖對峙觸法
〔記者楊國文、許國楨、姚岳宏/綜合報導〕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中隊長莊理德,不滿被記過拔官,自認遭職場霸凌,竟以清點槍械為由將自己反鎖槍械室,以此激烈方式抗議。第二中隊槍械室配備長短槍五十四把,子彈四千六百餘發,武力非同小可,法界表示,警察是司法人員,槍械室更是重地,警察若自認懲處不公,應循正常管道尋求救濟,自鎖槍械室為己伸冤的方式不但不可取,還觸犯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
法界︰觸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
莊員因不滿內部管理制度問題且被調整職務,前天發表長達三千多字的文章並以清點槍彈為由進入槍械室,反鎖槍械室表達抗議,莊強調總隊行政處分、調台北總隊部、調整為非主管職務,三箭齊發,且有總隊長官在人評會抹黑,文中洋洋灑灑訴求遭上位者權力霸凌。此事也在警界引起熱議,有同仁替他抱屈說,「應該真的受了很大的委屈」,才採取這種激烈手段。
同仁︰應該真的受了很大委屈
保七總隊昨上午說明,莊員因今年二月八日中午時段,勤務中飲酒及違反報告紀律,經調查屬實,於三月十八日召開人評會,基於其行為已不適任主管職務,經開會決議調整非主管職務及記過處分。
保七總隊督察長︰懲處可受公評無霸凌
對此保七總隊督察長林崇志指出,當天莊員確實有報備核准外出洽公拜訪友軍單位,但並未載明要飲酒,返回隊部時才補充陳述,因友軍盛情難卻飲酒,明顯與報備內容不符,人評會才會認定他勤務中飲酒違反報告紀律,而異動係整體人事作業者考量,可受公評,並無霸凌。
曾任檢察官的律師翁偉倫認為,任何軍警等政府單位的槍械室都是重地,不同於一般政府保管部門,莊理德選擇自鎖槍械室來突顯其被霸凌的訴求,相當不智,應循保訓會的正常申訴管道尋求救濟
翁偉倫也認為,莊以清點槍械為由,即可藉一己之力,順利「霸佔」、並反鎖在槍械室,可見該機關槍械的內部管理出現缺失,有必要徹底檢討。
警政署︰檢討管理 確保人員、械彈安全
警政署對此將重新審視、檢討「槍械彈藥查核清點作業程序」等相關規定,強化武器彈藥查核管制措施及機制,確保人員、械彈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