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籌錢買春 等6小時被放鴿子╱渣男凍未條 硬上單親媽

劉男侵小芳,還把她打傷,台中高分院依強制性交罪判3年3個月徒刑。(資料照)

劉男侵小芳,還把她打傷,台中高分院依強制性交罪判3年3個月徒刑。(資料照)

2019/10/15 05:3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劉姓男子與單親媽媽小芳(化名)性交易,約定3小時1萬元,先付錢才提供「服務」,劉男錢不夠,請朋友送錢來,等6小時仍被「放鴿子」,劉男竟性侵小芳,還把她打傷,台中高分院依強制性交罪判3年3個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高中肄業、貼磁磚為生的劉男,前年12月2日中午11時許,透過雞頭叫小芳到汽車旅館,小芳告知性交易3小時1萬元,要先付款,劉男沒帶夠錢,打電話向朋友借7000元,請朋友送錢過來,朋友敷衍謊稱會送錢,之後就拒接電話,劉男等到傍晚5時許,仍不見朋友蹤跡,又見小芳打電話給馬伕,先摔壞小芳的手機,再性侵小芳。

劉男把小芳打到左額等處瘀青受傷,傍晚6時許退房時,又向小芳索討房間逾時費,小芳迫於無奈給他1000元脫身,再向警方報案。

台中地院審理時,劉男辯稱是合意性交易,摔壞小芳手機,是擔心小芳設局「仙人跳」。

強制性交罪判3年3月

台中地院認為,小芳身體多處受傷,顯示劉男強制性交,「仙人跳」等辯詞不足採信,劉男有妨害自由前科,累犯應加重量刑,考量他願賠償20萬元,且已支付3萬元給小芳,雙方已和解,判徒刑3年3個月,劉男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不採信維持原判,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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