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3次舉高摔死女童 喪心姨丈判17年入獄
2019/08/21 05:3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彰化縣楊姓男子去年替妻子的妹妹照顧還不滿5歲的女兒,竟接連虐打她13次,還只因她背不出阿姨的手機號碼,就把她從將近2公尺的高度重摔3次,導致昏迷不治死亡;楊男被依殺人等罪判刑17年,上訴後最高法院認定,楊從1.9公尺高處將女童重摔撞擊,還連摔3次,顯有殺人犯意,駁回上訴確定,楊男須入獄。
判決指出,24歲楊男去年5月與妻子幫忙照顧女童,楊不滿女童學習緩慢,經常拳打腳踢,每2、3天就凌虐一次。同月22日,楊要女童默背阿姨手機號碼,女童背不出,楊打女童頭部,再拉她撞衣櫥,接著把她從高處狠摔床上,連續摔拋至少3次,導致女童抽搐昏迷,送醫休克不治。
女童慘死消息傳出,一度引發至少500位鄉民衝到楊男家外撒冥紙,還包圍警局。
彰化地院審理時,楊男辯稱只是要教訓女童,無意殺人,但法官認定女童無反抗能力,考量楊有輕度智能障礙,判刑17年,二審維持原判。最高法院也認為,案發時女童未滿5歲,頭部發育不如成年人,受到外力撞擊死亡風險高,楊將她高舉過頭重摔3次,顯有殺人故意,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