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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司法官仇富辦案 獵巫心態要不得

王令麟被控行賄台北監獄案,台北地院昨開庭辯論。(資料照)

王令麟被控行賄台北監獄案,台北地院昨開庭辯論。(資料照)

2019/07/25 05:3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東森集團總裁暨執行策略長王令麟,感慨他是檢察官「獵巫」下的受害人,質疑司法之前是否真的人人平等;對此,法界認為司法官不應戴著仇富有色眼鏡辦案,確有若干司法官刻意用最嚴格標準「獵殺」富人、名人,非常要不得。

曾任台北地院法官的一名律師認為,受社會氛圍影響,民眾、網友對於名人或富人被控犯罪,往往「自動腦補」為罪大惡極、貪得無厭,予以妖魔化形象,有錢人若未被重判,許多人不管判決理由,就先痛批一頓。

在仇富氛圍下,跟著出現趨吉避凶的司法官,時有司法官偵查、判案時,不經意流出仇視富人、名人心態,美其名是「符合社會期待」,實則是用嚴苛標準入人於罪。

罪刑依知名度、財富而有不同,甚至重判他們還能成為升官、升等捷徑,或光環加身的知名司法官,若干富人或名人遂成為司法官升官和打個人知名度的墊腳石,這絕非公平正義。

曾任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的律師胡原龍持不同看法,認為多數司法官偵辦富人、名人案件會很慎重,因為社會矚目案件的容錯率更低,民眾會放大檢視司法官如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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