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判求助無門/黃明芳:我只剩下關到死
2019/07/19 05:30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雄男子黃明芳年輕時犯下殺人案被判無期徒刑,服刑十三年假釋出獄後,原本已走向正路,未料意外遭逢竊盜案冤判,雖只被判刑八個月,但假釋遭撤銷,殘忍地面臨回籠服完前案的二十年殘刑,再加上家計等考慮又衝動犯下強盜案,讓他原本的光明新生路再度走進黑暗。黃明芳說:「除了去死,就只剩下關到死!」對他來說,回家,已是條漫漫長路…。
黃明芳認為,自己年少時所犯的錯已經在牢裡受過懲罰,假釋回歸社會後,犯過殺人案的他,只剩下家人不怕他,他自允做事都一步一步來,連要當個正常人都要花幾年的時間。他不時感慨:「如果沒有竊盜?沒有被誣告?沒有被冤判?怎麼會有後面的案件?」
為省錢沒請律師 沒想到人生走上絕路
黃明芳曾向親友透露,一審判竊盜案無罪時,他認為案件已結束,就算案件被上訴到二審也不用怕,因此當時未聘任律師,沒想到為了省錢不請律師的念頭,讓他的人生走上絕路,當二審法官宣判他有罪的那一刻,他只想到「我的兩個孩子該怎麼辦」?
黃明芳認為,明明沒有偷木材,卻被冤判有罪,讓自己只剩兩個選擇,一個是去死,一個是關到死,他有兩個小孩,為了家人,才會衝動地放手一搏「幹一票大的」,就算他被關,至少可以留點錢給老婆、小孩;一個錯念,又再犯下強盜富商案。
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羅士翔指出,昨宣判結果出爐後,他聯絡黃明芳的妻子,黃妻一直以來都相信丈夫的清白,也說這起竊盜案明明是合夥人之間的糾紛,當初二審法官的錯判,害他們一家人至今無法團圓,心中真的有很多的苦說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