嗆檢女法官 記警告列職務評定
2019/05/11 06:0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強制處分庭女法官陳諾樺,上月為一件羈押案開庭,為了檢察官未到庭及卷證中是否有附逮捕通知書,在法官論壇PO文怒批檢察官,引發議論,事後證實是陳法官自己漏看卷證,雖道歉認錯,不過台北地院自律委員會討論後認定,陳的行為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決議建議院長給予書面警告處分,並列為年終職務評定參考。
北院指出,陳法官的行為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第5條:「法官應…謹言慎行,避免有不當或易被認為損及司法形象之行為」,決議處分。
本案源於一名料理店老闆娘因債務糾紛被男子徐春暉擄走,10小時後徐帶著受害人投案,台北地檢署聲押被告,徐的律師稱檢方沒有逮捕通知書,陳法官看完卷宗也認為無通知書,裁定釋放徐男;但高院抗告庭法官發現卷內確有逮捕通知書,是陳法官自己漏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