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代表的兒子耶…性侵檳榔西施還囂張譙警
2019/05/04 05:30
拗西施是自願 被判4年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宜蘭縣某鄉民代表的39歲兒子張姓男子,經常把「我是代表的兒子」掛在嘴上,在地方上囂張橫走,前年涉嫌性侵檳榔西施小花(化名),小花害怕張男傷害她,一開始只跟張父說,張男竟到檳榔攤嗆聲,甚至狠嗆前來的員警︰「我是代表的兒子,還要查身分證嗎?」法官認為張男連警察都敢嗆,小花遭性侵時自會畏懼不敢抵抗,昨依妨害性自主罪將張男判刑4年。
判決指出,張男前年打電話到檳榔攤給小花,要她送6瓶啤酒來他家裡,小花深夜到了張男家,張說:「上來啊,我喝完酒妳就可以離開」,小花只好上樓,未料遭張男性侵。
稱警菜鳥 不斷罵三字經
小花受害後表示,張男常說他爸爸是鄉民代表,與黑白兩道都熟識,事發時,張的表情很兇,她害怕被打,更怕張男傷害她的家人,才不敢激烈反抗。小花只透過乾哥將此事告知張男父親,沒想到仍然惹惱張男。
張男前往檳榔攤找小花,大聲咆哮,鄰居報警;警員到場後,張嗆聲:「我是代表的兒子,這樣還要查身分證嗎」、「叫你們隊長來都一樣,菜鳥就是菜鳥」、「鄉公所秘書我大哥啦」等語,不斷罵警三字經。
事情鬧開後張男挨告性侵,他出庭辯稱,是小花自願和他發生性關係,他沒有強迫;張男律師說,小花找了其他政治勢力做為協商手段,顯見不會因為張男身分而畏懼。
鄉代切割:很久沒聯絡
但宜蘭地院法官認為,張男在警員到場時都敢多次挑釁,一再以父親地位想壓迫警員,認定小花會恐懼的供述為真,依此判刑。張男的鄉代父親說,兒子發生什麼事不清楚,他沒跟兒子一起住,很久沒有聯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