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智識」拿冥紙到銀行換錢 泰籍新郎獲判無罪
2019/05/03 06:0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泰國籍張姓男子去年4月拿著台灣妻子皮包內的9張美金冥紙、面額共900美元,到銀行要兌換成台幣,銀行職員報警,檢方以詐欺未遂罪起訴,張男辯稱自己智識能力低,不知是冥紙,才會「拿去銀行問問看」;法官認為張男學歷僅國小程度,又是泰國人,沒有讀寫英文的能力,無法辨識真鈔與冥紙,真有可能把冥紙當真鈔用,判決無罪確定。
妻掃墓帶回當發財金
判決指出,張男娶台籍張女為妻後來台依親,在鐵工廠打工。去年4月,他把妻子皮包內9張面額各100元美金,拿到銀行想兌換成台幣(2萬7000餘元),行員發覺鈔票上印有「COPY」字樣,鈔票號碼都一樣,一眼認出是假鈔而報警。
台中地院審理時,張妻證稱,這9張美金冥紙,是她到柬埔寨故鄉掃墓時帶回台灣,把這幾張冥紙收起來保存,放在皮夾當「發財金」,其夫是泰國人,未跟她到柬埔寨,不知道是冥紙。張男說,看不懂紙鈔上的英文字。
夫看不懂字當成真鈔
一審法官認為,張男僅國小六年級程度,沒有讀寫英文能力,無法從外觀辨別出鈔票的真偽,其無法判斷真偽之說可採信,據此判決無罪;台中高分院認同一審見解,判決無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