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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扮女裝遇美魔女 性侵還拿走洋裝內褲

台中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將鍾男判刑4年。(資料照)

台中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將鍾男判刑4年。(資料照)

2019/04/12 06:00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鍾姓男子常於深夜時分男扮女裝外出,某日凌晨見身材纖瘦的53歲「娟娟」(化名)穿著洋裝,請超商女店員幫她扣好洋裝的背釦,鍾男看到這一幕起了淫念,跟監娟娟並熊抱說「妳很可愛」,要求與她性交易,娟娟強調她不是賣春女子,且自己有愛滋病、已停經,鍾男竟仍將她壓在一處地磚上性侵,事畢還帶走娟娟的洋裝和內褲;台中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將鍾男判刑4年。

喬裝紓壓 仍性慾大起

壓力判決指出,51歲鍾男自稱為了紓解壓力,喜歡喬裝女子外出。去年某日凌晨他男扮女裝後騎著單車閒晃,在西屯區看見娟娟在一家超商,轉身請女店員幫忙扣好她的洋裝背釦,接著走出店外獨行。鍾男認為娟娟的背影很吸引人,雖自己穿著女裝,仍性慾大起。

女稱有愛滋病 仍難逃魔爪

鍾男先跟監娟娟,隨後以性交易為藉口跟對方搭訕,娟娟拒絕,鍾不放棄繼續尾隨,後來走到「易鼎活蝦餐廳」前熊抱她,娟娟再次強調:「我不是流鶯,沒有在賣,我有愛滋病不要碰我,我已經停經了!」等語拒絕。

沒想到鍾男竟說「沒關係」,性侵娟娟得逞,事後拿走娟娟的洋裝和內褲,所幸娟娟帶有一件白色外套,用這件外套遮身,向警方報案。

娟娟告訴檢警,當時鍾男一再要求和她發生關係,對方還撩起自己的洋裝露出疑似陽具,因對方穿著女裝,讓她嚇了一跳,心想「怎麼會這樣?怎麼女生有這種東西!」警方查出鍾男涉案,在其住處起出金色假髮、女用衣物、假陽具1支等,將鍾男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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