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死前妻和她男友 醋男逃死定讞
2019/04/09 06:0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高雄市男子龍震鴻與裴姓越南籍妻子離婚後,裴女還向他借款約62萬元,他誤以為對方有意復合,不料當龍男向裴女討債,竟發現裴女與楊姓助理教授同居,憤而持菜刀砍死2人再自首;一、二審皆認為他情緒失控而殺人,並非「無差別殺人」,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龍男逃死確定。
判決指出,龍震鴻2016年5月與裴女離婚後,裴女雖搬出但仍有聯絡,裴女還向他借錢,龍男認為裴女有意復合。
前年5月29日清晨6時多,龍男帶菜刀去裴女住處討債,卻發現裴女和楊男同居,才知裴女離婚後就與楊男同住,懷疑裴女早就與楊男暗通款曲。
2人雖否認,龍男仍妒火中燒,認為裴女假意復合、欺騙感情,又質疑楊男介入感情,憤而持菜刀朝2人脖頸、胸腔要害亂砍,逞凶後報警自首。
歷審皆認定,龍男犯下大錯後隨即報案自首,他的惡性仍與隨機殺人、毀屍滅跡有別,尚非泯滅人性,沒必要與社會永久隔離,因此未處極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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