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新學長砍學妹 判6年須入獄
2019/03/09 06:0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世新大學男學生陳政佑長期追求石姓學妹不成,前年底竟帶刀進校園連砍學妹3刀。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判陳5年6月徒刑,二審認定陳下手凶狠,無誠意和解,加重改判為6年徒刑,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石女受害後稱,仍時常作惡夢,路上有人接近就會恐懼,至今不敢談戀愛。
學妹至今不敢談戀愛
陳男前年12月在世新校園內要求與學妹談判不成,砍刺學妹造成頭、頸、耳後等處受傷。陳辯稱自己有人際社交障礙,只想與對方交朋友,當天只是巧遇,因學妹回他「就是不想鳥你」,一時氣憤拿刀嚇學妹,後來緊張追進教室,無意識揮向學妹,隨即驚覺鑄下大錯;此外,他是想自殘才隨身帶刀。
民事部分,石女求償500萬元,陳男委任律師表示有誠意和解,但求償金額過高;石女委任律師則請法官審酌女方受害時未成年,此事已影響人格發展與建立親密關係等。民事法官預定下週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