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女兒當不了台灣人 6旬男自殘抗議
2019/02/15 06:00
女兒年住182天 差2天才達門檻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差兩天,高中女兒當不成台灣人!
與中國妻離婚 想讓女兒當台灣人
64歲杜姓男子與中國籍妻子離婚後,為了讓在中國讀高中的女兒能當台灣人,這2年來多次奔走官署,因法律規定須在台連續居留2年、每年居留滿184天才符合申請資格,因她女兒住了182天差2天,不符資格,杜男誤以為官署刁難,前天氣得到移民署台南市第一服務站拿刀刺胸抗議,所幸送醫後已無大礙。
移民署指出,其實杜男的女兒可先依親來台讀書,讓在台時間增長,等他健康狀況穩定,會盡力協助讓他的女兒成為台灣人。
移民署建議 依親來台會協助申請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規定,中國人在台合法居留必須連續2年,每年居住要超過183天才符合定居許可,也才有資格申請身分證。移民署初步了解,杜的女兒2017到2018年,這2年在台182天,不符合定居許可,因此也無申請身分證的資格。
杜男認為,女兒差2天就有資格申請,覺得公家機關不夠通融,最近又多次到移民署洽詢未果,加上陳情沒有下文,13日一早在移民署台南市第一服務站櫃台怒喊:「為什麼我的女兒不能是台灣人?」隨即拿刀刺左胸,櫃台人員趕緊通知警方與救護車。
杜男坐上擔架後,刀子還插在身上,虛弱地打電話給前妻說他為了女兒自殘。送醫手術後,已轉普通病房療養中。
移民署台南市第一服務站因為有歐式城堡外觀,也成了知名景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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