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台塑員工不倫戀6年 女要分手 男竟求償

台塑員工不倫戀6年,女方要分手,男方竟索討求償。(情境圖)

台塑員工不倫戀6年,女方要分手,男方竟索討求償。(情境圖)

2019/01/21 06:00

「開房間」等數十萬元花費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塑集團旗下某公司的張姓女職員和權姓男同事不倫戀,張女欲結束婚外情,權男要求賠償6年來「開房間」等數十萬元花費,張女透過通訊軟體痛斥「原來你只是想引誘我上床」、「我付出的要如何還我」,權男則厚臉皮說,得到的滿足享受只是「看毛型」;張女的丈夫蕭男怒告權男、張女並求償,高等法院判權男兩人須連帶賠償蕭30萬元確定。

蕭男指控,前年從太太手機通訊軟體對話,發現她和權男從2011年起婚外情,並在權男住處、車上、汽車旅館有通姦行為。

女方丈夫控兩人通姦 罪證不足

後來兩人談分手,張女以通訊軟體斥責權男說「原來你只是想玩弄我,引誘我和你上床,還翻臉無情來跟我要錢」等。蕭男則以權男教導太太脫罪之道說「抓姦要在床,我們一起否認就沒事了」,提告權男、張女涉妨害家庭罪,並對兩人連帶求償200萬元。刑事部份因罪證不足,兩人獲不起訴處分。

民事部份,權男辯稱和張女只是同事關係,偶爾吃飯、逛街,都是正常社交,簡訊內容是指兩人有金錢糾紛,不是對張女索討開房間、送禮等花費;至於看「毛型」,權男說是因為張女說有同事指她的眉毛毛型很漂亮,才以此做為見面的說法;但張女坦承雙方有6年婚外情和性交行為。

高等法院認定,從張女應訊坦承和權男有性交行為,及兩人通話內容也顯示有通姦等外遇情事,判權男和張女應連帶賠償蕭30萬元確定;蕭男、張女正協議離婚。

而男方雖沒提告要回交往時花費,但律師林曜辰指出,男方欲索討交往時約會、送禮等花費,除非男方能舉證事先已說好由女方負擔,或各付一半,否則通常被視為「贈與」,即使打官司也幾乎無勝訴可能。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