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貸3農會逾億 小潘潘夫遭求重刑
2019/01/05 06:00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聞人、藝人小潘潘的丈夫江欽良,涉以人頭向草屯鎮、恆春鎮、長治鄉等3農會詐貸,金額高達1億0660萬元,南投地檢署昨偵結,認定江欽良在證據明確下還飾詞狡辯,並無悔意,除依偽造文書、背信、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及違反公司法等罪起訴,並請法官從重量刑。
涉偽造文書、背信、違反公司法等罪
南投檢方於2017年10月26日指揮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南投縣調查站等兵分16路搜索,帶回江欽良在內的35人,訊後認為江欽良涉以人頭向草屯鎮農會貸款逾億元,違反農業金融法,諭令10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
江交保後,曾由小潘潘上電視公布員警荷槍實彈、架梯爬牆進入其住處的監視錄影畫面,後來江控告刑事局員警違法搜索,警方獲不起訴。
南投地檢署指出,經1年2個多月偵查,查出江欽良從2012年間花了3年時間,以人頭購地,讓不知情的地政士到地政事務所辦理土地移轉,涉嫌偽造文書,再向南投縣草屯鎮農會、屏東縣恆春鎮農會及長治鄉農會合計核貸金額1億0660萬元。另江欽良出資設立庭安公司,公司登記負責人事後將全部股款退還給江,此部分違反公司法。
江欽良昨由寶島時代村經理葉慶宗轉述,將等收到起訴書再對外回應。本案違反公司法、偽造文書、背信等罪,最重刑度均是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