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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控知法犯法/書記官家暴 摑兒耳光濺血

吳姓少年臉部(右圖)遭擔任法院書記官的父親(左圖)掌摑巴掌成傷。(記者王俊忠翻攝)

吳姓少年臉部(右圖)遭擔任法院書記官的父親(左圖)掌摑巴掌成傷。(記者王俊忠翻攝)

2018/12/13 06:00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在南部某法院擔任書記官的吳姓男子,遭陳姓前妻控訴身為司法人員竟常違法家暴,除了對兒子狠打巴掌流鼻血、捏女兒身體到瘀青,還多次騷擾、羞辱前妻,前妻與孩子都獲得法院保護令,一家人迄今仍活在吳男的家暴陰影下,要求這名暴力男能自我約束、不要再騷擾妻小。

陳女痛訴,與吳男在2014年協議離婚,但因房子與前夫共有,離婚後吳男仍能出入其住處,沒想到2016年7月25日晚間,兒子與前夫發生口角,兒子說了一句「你都欺負媽咪」,竟遭前夫狠打3巴掌甩飛到床上、鼻子流血,後來吳男被法院依傷害罪判拘役45日,法院並核發保護令給兒子。

陳女說,2017年11月3日,前夫再次情緒失控,在女兒補習班公然對她咆哮、辱罵,以手機對她近距離錄影,因前夫以不堪字眼大聲辱罵她,影響學生與鄰居,害得補習班聯絡家長趕緊接走所有孩子,當晚就帶女兒到警局聲請保護令,再度獲得法院核可。

辱罵前妻 法院再發保護令

吳男說明,對孩子管教失當的家庭悲劇發生後,隔天早上即與孩子相互道歉,並說明緣由取得孩子諒解。

吳男並說,2014年4月已與前妻離婚,法院也因此事件核發保護令,如他有違反保護令的犯罪行為,檢察官定當依法訴究,可以證明他並沒有繼續騷擾情事。

書記官強調未再騷擾

吳男任職的法院說,對吳傷害兒子被判拘役官司與家暴私領域問題,法院已做考績上的懲處,並輔導要改善親子關係。

☆民眾如遇同居關係暴力情形,可撥打113保護專線,或向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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