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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誆單身美國藏嬌 兒爆「爸搞外遇」戳謊

高等法院認為王男、詹女有不正常交往,昨判王男應賠妻子陳女40萬元確定。(本報資料照)

高等法院認為王男、詹女有不正常交往,昨判王男應賠妻子陳女40萬元確定。(本報資料照)

2018/11/06 06: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王姓男子赴美陪兩子唸書,他為追求大學同學詹姓女子,竟謊稱單身,邀她赴美同住一室,還招待出遊,並與她牽手、摟腰,王男則辯稱並無同睡或同宿一舍,並指「牽手、摟腰乃正常社交行為」,但遭兒子爆料「爸搞外遇」,高等法院認為王男、詹女有不正常交往,昨判王男應賠妻子陳女40萬元確定;陳女案發後已和王男離婚。

父赴美陪兩子 母留台工作

陳女提告指稱,2個未成年兒子於2015年7月前往美國求學,丈夫王男陪同到美國照顧其生活起居,她則在台工作,每隔半年去美國全家團聚。

陳女指出,詹姓女子是王男30年前的大學同學,明知王男已婚,卻於2016年10月底至11月初前往美國,並與王男同住一室,兩人出遊時還牽手、摟腰,已侵犯她的配偶權,請求2人連帶賠償120萬元。

王男反駁,詹女赴美期間雖曾到他的美國住處居住,但2人未同住一室,出遊時牽手及摟腰為正常的社交行為,沒有姦情。

詹女表示,王男在大學同學會時表示目前單身,確在追求她,因為王男力邀,她以為王男早已離婚,才去美國旅遊,並無同睡或同宿一室情事。

「有陌生女子出入家中」

王男兒子則證稱,此事是爸爸的錯,不是普通的錯,但爸爸已經和詹女分手。開庭時,陳女提出關鍵錄音,錄音對話中,兒子說,爸搞外遇,媽在那邊像肖ㄟ一樣,還有一個不認識的女人出現在家裡,家裡多了一個不該存在的人;王男則對兒子說,爸爸交朋友希望你們給一點尊重。

高等法院認定,王男為追求詹女而佯稱單身,邀她赴美後,不僅出遊時和她牽手、摟腰的親密舉動,還和她同住一室,已屬不正常交往,且情節重大,判王男應賠陳女40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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