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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姦要性器接合 LINE對話定罪罕見

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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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4 06:00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律師黃教倫指出,刑事妨害家庭罪中,相姦行為的構成門檻嚴苛,必須捉姦在床,採到2人體液、「小王」精斑,或2人嘿咻時影像或錄音等證據,足以證明男女有性器官接合,否則很難構成,法院若僅憑偷情男女的LINE曖昧對話,認定相姦罪成立,較為罕見。

黃教倫認為,僅有LINE對話要構成相姦罪,證據力薄弱,本案男女主角只要堅稱在替對方按摩,應可過關。不過本案的關鍵在於,男女都認了對話是指「做那檔事」,及追憶當時的感受,法院才會在沒有性器官接合等直接證據下,仍認定2人相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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