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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說法/散布雜交趴訊息 涉兒少重罪

張男以LINE群組發送雜交派對訊息。(記者鄭景議翻攝)

張男以LINE群組發送雜交派對訊息。(記者鄭景議翻攝)

2018/10/03 06:00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北市警方近日查獲9女19男雜交派對,震驚社會。律師葉書佑指出,若主辦人被檢警認定是收錢辦事,有營利姦淫、猥褻嫌疑,就可能涉犯「刑法」妨害風化罪,而主辦人在網路論壇上張貼的雜交派對訊息,還可能被未成年者接收到,此部分另涉嫌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若還有營利情形,最重可判刑5年。

葉書佑表示,主辦人舉辦雜交派對,就算收取的費用全用於房間、茶水費等,實際上沒有利潤,但只要有收錢行為,就足以構成「刑法」第231條的「媒介性交易」,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

此外,本案主辦人在網上張貼雜交派對的訊息,因現今網路是公開空間,很難防止被未成年者看到,檢警通常會認定有散布給兒童、少年的不確定故意,此部分恐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第40條,可處3年以下徒刑,若有營利,最重更可處5年徒刑,併科100萬以下罰金。

參加雜交派對的人,葉書佑說,因該行為類似於性交易,且被社會認定違反善良風俗,可能會被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裁處3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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