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密會前男友35次 法官認定是砲友
2018/10/01 06:0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某企業李姓董事長檢修住家監視系統,意外發現妻子陳女竟明目張膽,將她的大學班對帶回家嘿咻,還查出2人曾同遊香港開房、床戰台灣摩鐵,密會至少35次,求償100萬元;張男喊冤,辯稱雙方只是「朋友、校友、學友、車友」關係,但新竹地院法官認定2人是砲友關係,日前判張男賠償李男50萬元。
老公修監視器爆姦情
李男指控,妻子陳女與張男為大學同學,在學期間曾交往,後來雙方各自婚嫁,去年他因公司業務關係認識張男,張男透過臉書再次與陳女相遇,並知悉陳女是他的妻子,未料昔日班對竟重燃愛苗。
李男指控,今年1月至5月間,妻子和張男密集會面達35次以上,甚至在他家中單獨共處,並曾到香港ISLAND PACIFIC HOTEL共宿、投宿新竹湖山汽車旅館同房過夜,已逾越一般友人往來分際與頻率。
堅稱朋友、車友、校友
事後陳女承認與張男發生性行為,他認為結婚10餘年,被張男介入婚姻,配偶權已遭侵害,家庭破碎,精神蒙受極大痛苦,請求賠償100萬元。
張男聲稱沒有跟陳女交往,2人只是「朋友、校友、學友、車友」關係,但絕非砲友,一同外出僅吃飯、喝茶、聊天。到香港雖同住一個房間,但房內有2張床,沒發生性關係。
他說,到陳女家只是喝咖啡,沒有過夜。2人曾一起騎腳踏車,陳女頭痛,到湖山汽車旅館房間休息,他只有洗澡,堅稱沒做愛。
判賠50萬元
法官調查,李男從自家監視器發現妻子帶小王登堂入室,2人單獨共處,展開調查,才發現2人投宿酒店、汽車旅館,這些地點均非公開場所,依社會通念,已超乎一般朋友分際往來,侵害李男配偶權,致李男受精神上痛苦,因此判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