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烏龍法官案 若非烏龍 至少判逾10年重刑

高雄地院法官搞烏龍,輕判2毒犯。(資料照)

高雄地院法官搞烏龍,輕判2毒犯。(資料照)

2018/05/13 06:0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張慶龍等2人觸犯的罪刑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第四項「運輸第四級毒品」,刑責為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法界人士說,因2人走私高達782公斤的巨量,若不發生烏龍事件,就算沒被判到最重的12年刑期,也極可能會判到10年以上。

法界人士表示,刑度可分低度刑、中度刑或高度刑,法官量刑會從中度刑開始衡量,再審酌被告涉案情節輕重(如走私毒品數量)、犯後態度、有無自白等情形,減輕或加重刑度,若張等人只走私400多公克毒品,分別量刑4年和5年10月徒刑,符合一般常情,但700多公斤不是小數目,應該會從重判處10年至12的高度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