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觀點/外婆是直系血親 凶嫌無期或死刑
2018/05/13 06:00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郭濬毅殺害3位至親長輩,其中一位死者李胡木哖是郭的外婆,律師洪銘憲指出,郭男殺害外婆涉刑法272條殺害直系血親,刑期是無期徒刑起跳,由於命案凶嫌多會主張犯後態度良好、坦承認罪以求減刑,恐怕在郭男身上不適用,關鍵將在刑法59條,犯案情節是否值得同情,否則郭男未來將面臨無期徒刑或死刑。
律師林仲豪認為,郭男未來訴訟勢必主張臨時起意,這不會是量刑依據,例如上次在地院外撞死妻與律師的凶手洪當興,就是主張臨時起意,一審仍被判死。林仲豪說,如果郭濬毅只是缺錢殺人,第一個人可以說臨時起意,那第二人、第三人呢?如果郭濬毅犯案情節不值得憫恕,平時又與被害人互動不佳,可能被判死刑。
律師洪銘憲認為,郭男若要減刑,關鍵可能在刑法59條「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認科以最低度刑仍嫌過重者,得酌量減輕其刑。」但這必須是郭男主張臨時起意、犯後態度良好,在動機上如果可以憫恕才有機會減刑。
另依據民法,直系血親是指在血緣系統上呈「直線」關係,分為兩種,「尊親屬」例如父親、爺爺,另一個則是「卑親屬」例如子女、孫子女。子殺父就是殺害直系尊親屬,反過來發生父殺子,卻會變成涉及刑法271條殺人罪,該條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殺長輩刑責重、殺晚輩刑責較輕,兩條罪的最低刑度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