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廠商假公益 騙他當代言人… 高大成敗訴 全因一句話
2018/05/07 06:0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法醫高大成控告宏醫公司「假公益、真廣告」,讓他淪為宏醫公司產品的代言人,以肖像權被侵犯為由提告,索賠100萬元並登報道歉。台中地院卻認為,高大成於廣告中講一句話「維他命我建議選擇台灣醫藥界知名品牌宏醫生技」,認定高有代言廣告之意,判他敗訴。
廣告台詞 推薦該廠商維他命
對此,高大成說,「民事訴訟駁回,也要尊重法官的自由心證,誰叫你要被騙?」他強調,他發現自己受騙,對前科累累、到處受罰的宏醫集團提告,法官竟認為「被騙是應該的」、「是你自己不小心,被騙活該」,這樣的判決,他也不知道該怎麼辦。不過,針對宏醫經營人陳湘青等人涉嫌觸犯偽造文書罪,他已委任律師提告訴訟中。
判決書指出,宏醫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已改名為華藥生醫股份有限公司)由溫宏星、陳湘青經營,這對夫妻於2012年2月委託廣告公司,宣稱要拍攝介紹維他命B群的公益廣告,不料公益廣告淪為宏醫公司宣傳自家產品的商業廣告,並於購物台等商業平台播出。
高大成認為是「假公益、真廣告」,控告陳湘青等人,以侵害肖像權等理由索賠100萬元並登報道歉。
他說,陳湘青以公益活動為名邀他演講,再謊稱拍公益廣告,由廣告公司拿腳本請他照唸,他發現腳本「過敏可以根治」這句話大有問題,要求要拿掉,拍這支公益廣告分文未收,卻驚見自己淪為代言人,成為宏醫公司產品的商業廣告,因此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