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夫帶腦麻兒燒炭 險雙亡
看到妻臉書留言「女怕嫁錯郎」 怒火中燒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46歲蔡男與太太感情不睦,有一次蔡男見太太在臉書留言「女怕嫁錯郎」怒火中燒,雙方爭吵後蔡妻跑到女兒家住,蔡男情緒低落,當晚把自己與罹患腦性麻痺的兒子關在房間燒炭,所幸隔天被女兒發現,2人撿回一命,蔡男被依殺人未遂罪起訴,但他辯稱並無殺害兒子之意,「我只是想嚇嚇妻子而已」,彰化地院法官仍以有殺人之故意,判蔡男2年8月徒刑。
隔天被女兒發現送醫
判決書指出,蔡男和妻子育有1子2女,唯一的兒子腦性麻痺在教養院安養。夫妻長期感情不睦,甚至拳腳相向,並各自向法院聲請保護令,去年4月間,蔡妻感歎自己遇人不淑,在臉書留言「女怕嫁錯郎」,蔡男滑手機時看到,氣得打電話向妻「興師問罪」,2人大吵了一架,蔡妻當晚沒回家,跑到女兒住處暫住。
有殺人之故意 判2年8月
蔡男萬念俱灰、情緒低落,到教養院將兒子接回家,當晚把兒子與自己關在臥房內燒炭。隔天,女兒回家幫媽媽拿換洗衣物,驚見爸爸與弟弟在房內燒炭,已奄奄一息,送醫急救均因心肺功能受損,在加護病房觀察,經過一段時間才出院。
檢方依殺人未遂罪將蔡男起訴,彰化地院審理時,蔡男辯稱絕沒有要殺兒子。法官反問:「明知關門燒炭會出人命,為什麼要把兒子關在同一房?」蔡男說:「我沒有真的要自殺,只是想嚇妻子而已,原預定燒炭後,妻晚間9點下班回家就會發現,豈料當晚她沒回家。」
法官認為,蔡男若只是要嚇唬妻子,為什麼一次用2包木炭?可見當時他確有死意,其辯解為卸責之詞,殺人之故意甚明,殺人罪為10年以上徒刑,縱然殺人未遂,也必判5年,考量蔡男疼愛兒子,長期悉心照料,一時失慮才作此犯行,因此酌予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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